关于公布2018年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立项不资助课题的通知
2018年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收到375项申报课题,经专家及市社科联审核,共评出立项不资助课题66项(名单见附件)。为了更好地做好立项课题的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终成果要求
立项不资助课题成果应以协议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及成果去向为准。
二、课题管理
市社科规划课题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长完成时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社科联审批,变更审批表请从市社科联索取。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市社科联。
三、成果转化
在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字样。
四、立项协议书
各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请通知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表格由市社科联统一制作。特别注意:(一)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二)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能打印。(三)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自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报送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在课题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于6月29日前报送到市社科联,经市社科联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科研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电话:88968560 联系人:黄希丹
Email:2268714@qq.com
通信地址:温州市绣山路市299号财税大楼附属楼516室(邮编325009)。
附件:1、立项不资助课题
2、《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
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