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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2018社会科学普及周 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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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来源:温州市社科联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在温高校社科联,各社科社团、市级社科普及基地:

  为进一步推进社科普及工作深入发展,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浙江省’2018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决定举办2018年全市社会科学普及周(简称“科普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扎实推进新时代社科普及工作,为奋力推进“两美”温州建设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提供丰润文化滋养和有力文化支撑。

  二、主题、名称与时间

  主题:奋进新时代谱写新篇章

  名称:温州市’2018社会科学普及周

  时间:2018年9月—10月

  三、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科普周”活动的领导,保障活动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温州市’2018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组委会(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有关处室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活动内容

  1、浙江省’2018社会科学普及周暨温州市科普学术年活动开幕式。9月份我市将承办全省科普周活动开幕式,这既是省里对我市社科工作的肯定,也是进一步扩大我市社科工作影响力的有利契机。各县(市、区)也要举办“科普周”活动开幕仪式,组织有关单位、社科团体工作人员开展法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投资理财等内容的广场咨询服务活动。

  2、系列理论研讨。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练兵”活动,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思想、着眼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确定调研选题,开展理论研讨,提炼形成典型经验。

  3、“温州故事”巡回演讲活动。组织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温州故事”演讲大赛的优秀选手,组成宣讲团到学校、企业、文化礼堂进行公益宣讲活动。

  4、社科图片巡回展。组织以温州历史文化、人文社科等为主题的社科图片,面向全市开展巡回展出。支持、鼓励有关单位、群众团体开展各种形式的社科图片展览活动。

  5、与媒体联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借助媒体的公众网络平台,通过社科栏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普及社科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阅读好书。

  6、出版有关温州人文的系列书籍及举办科普读物展销。新华书店等销售单位在“科普周”活动期间要举办社科普及读物展销活动。

  7、优秀电影巡回放映活动。组织一批人文社科类优秀影片,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巡回放映活动。鼓励各地、各单位利用现有放映设施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8、社科知识进基层活动。在温高校“社会实践队”、社科团体和有关单位,要组织社科知识宣传队,深入社区、农村文化礼堂、学校开展讲座、咨询服务和送书下乡等活动。

  9、继续推进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并发挥他们的作用。建设一批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构筑深入基层和社区的科普咨询服务网络,积极发挥基地的功能作用,在科普周活动中至少安排一次活动。

  10、举办“科普周”系列讲座。联合市图书馆举办社科知识系列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普及社科知识。

  11、举办科普培训班。举办科普工作骨干培训班,努力打造一支懂方法,会创新,知识面广,甘于奉献的高素质社科普及队伍,切实推进我市社科普及工作发展。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活动经费,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延伸。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新闻单位要积极参与,精心做好各项活动的安排,确保社科普及周活动有效开展。要围绕活动主题,联系本地实际,整合本地资源,面向基层群众,认真策划活动项目,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各级新闻单位要重视“科普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安排记者对“科普周”活动进行全方位跟踪报道,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辐射面。

  3、深入挖掘,注重创新。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浙江省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的要求,深挖当地人文历史资源,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有利于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社科普及活动,让瓯越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要根据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品位,努力打造人文社科普及精品项目。

  4、认真总结,表彰先进。“科普周”活动结束后,各参与活动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汇报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将组织评选出“科普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请各县(市、区)社科联、各市级社科团体、在温高校社科联、科研院所将“科普周”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2)于8月1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上报的项目表需明确活动负责人、联系人。

  附件:

  1、温州市’2018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组委会

  2、温州市’2018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项目申报表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