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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社团评比的通知
温州市社科联编辑:温州社科网发布时间:2018-10-23 09:30:00

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激励我市社科社团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智囊团”和“参谋库”作用,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社团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包括市社科联业务主管的社团(以下简称直属社团)和加入市社科联为团体会员的社团(以下简称会员社团)均可参加优秀社团评比。

  二、评比标准

  按照政治思想建设、业务建设、组织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进行评比,具体评比标准见附件。

  三、评比方式

  社团评比采用百分制形式,实行扣分的方式打分。社团评比标准总分为100分,得分在90分以上可评定为优秀社团。各社团先自评,市社科联对各社团填报的《自评表》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赋分,并对上报的数据和材料的准确性及真实性进行抽查。

  四、其它事宜

  1、各社团按照自愿参评的方式将《自评表》盖章后于11月10日前报市社科联办公室,同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包括照片、材料的复印件等),以纸质材料为主。

  2、获优秀社团的单位颁发证书和给予5000元的经费奖励。

  3、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伟光联系电话:88968556,15905778381

  联系地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财税大楼附楼517室

  邮箱:269844385@qq.com

附件下载:温州市社科社团评比标准(自评表)

  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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