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欧
吴之欧,女,汉族,1977年3月,籍贯泰顺,九三学社社员,温州市政协委员。2000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温州大学副教授,硕导,兼职律师。曾担任“钱云会交通肇事案”、“温州菜篮子集团腐败窝案”等具有地区影响和全国影响的重大案件的辩护律师;2013-2014在美国纽约大学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访问学者,曾任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一年),任浙江省妇联妇女发展部副部长(兼职两年)研究领域为弱势群体刑事政策、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发表CSSCI期刊论文10篇,一级期刊论文2篇,其他相关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2本、主编教材2本;主持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课题5项,参与国家课题1项(排名第二),主持地厅级课题多项,参与省部级课题多项;
获得荣誉包括:浙江省大学生第四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法律征文赛二等奖(2017),指导老师;温州市第一批市社科青年骨干人才(2017),温州市委宣传部;浙江省大学生第三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法律演讲赛二等奖(2016),指导老师;温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5);温州市社科联温州市5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2012),温州市委组织部;中国法学会“马克昌杯”全国优秀刑法论文(2006-2011)三等奖,中国法学会;温州大学第六届“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2011年),温州大学
学术兼职包括:温州市政府立法专家;温州市政协法律顾问组组长;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刑法学会理事;浙江省社会法学会理事 经常性在温州市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开办学术讲座,为市县各级党校干部培训项目授课,每年定期为市县各级妇联举办各类女性法律知识讲座; 个人事迹曾经《温州市都市报》、《温州政协》、《中国妇女》整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