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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百名社科青年骨干人才” 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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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2日 来源:温州市社科联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市委宣传部和市社科联联合启动了“百名社科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评选出第一批25名社科青年骨干人才,在创新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建立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社科人才梯队,优化社科人才队伍结构,进行了积极尝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加强社科人才队伍建设,为新时代温州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百名社科青年骨干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市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学术团体,市直机关、党校系统、高校系统和市科研单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评选学科分配名额

  今年拟评选市“百名社科青年骨干人才”25名,分别为经济类6名、文史类5名、政法类5名、社会类4名、管理类5名。

  三、评选条件与标准

  (一)市“百名社科青年骨干人才”参评人选,必须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秀,学风作风过硬,科研成果显著,有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是本市所在专业领域的青年骨干人才。

  1.在温州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温州。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的人员。

  (二)参加市“百名社科青年骨干人才”人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条件。

  1.近五年来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被市级领导批示或被市级以上职能部门采纳,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近五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各类期刊发表5篇(含5篇)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或应用价值的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3.近五年来独立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公开出版著作或编著,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4.近五年来多次到基层单位进行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策宣讲,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做出贡献。

  5.近五年来承担过市级以上的社科基金项目或课题并已结项。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温州市内社科工作者均可以申报。申报人在温州社科网上下载《温州市百名社科青年骨干人才申报表》,如实填写表格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 2.单位推荐。各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负责本单位“百名社科青年骨干人才”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被推荐人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市评选工作办公室。

  3.初选名单。市评选工作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推出初选名单。

  4.确定名单。市评选工作办公室将初选名单报评选领导小组审批,并在网上公示7天,如无不良反映,确定名单。

  5.表彰奖励。市社科青年骨干人才除通报表彰外,每年优先安排课题和参加人才培训。

  五、其它事项

  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纸质一式五份以及电子版)与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目录),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市社科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68714@qq.com。

  地 址:鹿城区绣山路299号市行政中心16号楼5楼市社科联。

  联系人:黄希丹, 88968560;张文雅,88968555。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4月10日

附:《温州市百名社科青年骨干人才申报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