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社科网   ->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公布2019年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温州市社科联编辑:温州社科网发布时间:2019-07-11 11:11:00

  2019年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现经专家及市社科联审核,共立项资助课题101项(含温州市青年骨干人才专项课题20项、温州学研究和应用对策专项课题25项)和立项不资助课题78项(名单见附件)。为了更好地做好立项课题的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终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应以协议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及成果去向为准。

  二、资助经费及拨款方式

  一级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二级次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3万元,三级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7万元,立项不资助课题不拨款。市社科规划经费资助的课题拨款采取分期拨款的方式,第一期拨付总经费的40%,其余60%的经费,待课题结题时,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

  三、课题管理

  市社科规划课题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长完成时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社科联审批,变更审批表请从市社科联索取。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市社科联。

  四、成果转化

  在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字样。

  五、立项协议书

  各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请通知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表格由市社科联统一制作。特别注意:(一)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二)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能打印。(三)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自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报送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在课题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于7月26日前报送到市社科联,经市社科联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科研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电话:88968557 88968560

  联系人:娄嘉黄希丹

  Email:wzsklky@126.com

  通信地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行政中心16号楼516室(邮编325009)。

  附件:

  1、2019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资助课题

  2、2019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

  3、《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

2019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资助课题附件1、2、3下载

  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9年7月11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