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而乡村振兴的难点是山区。加快推进山区高质量发展,是浙江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对此,浙江自2021年10月开始探索并逐步建立了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发挥政府在科技要素再分配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组织者作用,以“先用后转”“以需定转”“安心促转”等方式,联动人才、资本、载体和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和资源要素向山区26县“下沉”转移,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意义和作用。科技成果“转移支付”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山区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推动了山区的经济发展。一是“先用后转”有助于推动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移支付”通过“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方式缓解了山区企业的风险敏感性,大大提升了山区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意愿,推动了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山区企业实施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帮助山区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了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从而提高了市场份额,提高了经济效益。二是“以需促转”有助于促成双向奔赴。依托“供需荟”平台,山区企业通过科技服务机构挖掘需求、匹配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高校、科研院所通过“安心屋”平台松绑科技成果转化的资产管理制度,开展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审批,产学研合作的效率和成功率显著提升。截至2023年底,“供需荟”累计匹配成功322次。三是“要素跟转”有助于激发内生动力。2022年以来,浙江省聚焦山区26县“一县一产业”,确立了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以差异化标准布局博士创新站、科技孵化器、高新区、科创飞地等创新平台,定向组织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组团式选派科技人员,为企业引入高层次人才,建立企业与发达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精准连接,为山区县锻造跨越赶超的新优势。
问题和挑战。一是“转移支付”赋权程度的适度性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动性。现行赋权方式和程度由试点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协商,缺乏经过论证的科学的程度值和指导性意见,导致赋权不确定、不明晰,直接影响成果的转化成效。二是“先用后转”试用期的适配性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可行性。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的特点,试用期过长就会使得成果出让人利益受损,影响转化意愿。因此,必须确定适配双方心态的一个合理的试用期。三是“转移支付”成果供需的匹配性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性。虽然已经为成果“转移支付”提供了“供需荟”平台,然而,山区企业可能缺乏对科技成果的需求认知和能力评估,导致难以有效对接适合自身发展的科技成果。同时,科研机构和企业可能缺乏对山区企业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的了解,导致最终提供的科技成果与山区实际需求和能力匹配度不高。四是试用企业对成果的承接力影响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山区企业普遍缺乏专业的科技人才和技术支持,在科技成果的接收、消化和应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难以真正或较好发挥出科技成果的作用。五是“转移支付”经费的支持力度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虽然已经给予企业免费试用期,但试用期后仍需自行支付转让费用或让出股份等,最终还是由企业承担成果转化费用,而一些山区企业本来就面临产能待升级、资金短缺等问题,导致科技成果的转化承接和应用意愿受到影响。六是转化成果评估价格的合理性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科技成果的价值和潜在收益往往难以准确评估,这可能导致在转移支付过程中对科技成果的价值产生争议,影响成果“转移支付”的顺利进行。
升级路径。首先,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扶持环境。一要研究和丰富成果“转移支付”的方式和路径;二要研究和完善成果“转移支付”的保障和退出机制;三要研究和提出科技成果赋权程度、“转移支付”试用期的平衡点和指导标准;四要研究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力度;五要研究和鼓励金融机构对成果“转移支付”的多样化支持;六要研究和有效组织成果“转移支付”的多维度、多层面、多对象的业务培训。其次,企业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一要研究如何进一步提升山区企业的发展分析能力,使之有发展的眼光且能明确自身提升的具体需求;二要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山区企业沟通能力,使之有沟通的目标且能明晰表达自身需要的科技成果;三要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山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转化能力,使之有承接成果转化的意向,且能承接和做好成果转化。再次,科研机构需要加强研究成果的可转化性。一要注重科研机构如何加强科技创新的应用性研究;二要研究科研机构如何加强与山区企业的对接和沟通;三要研究科研机构如何加强成果转化工作;四要研究科研机构如何加强成果转化应用过程中的配套服务工作。最后,其他机构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科技成果价值评价体系;二要进一步研究和丰富成果“转移支付”保障性、帮扶性金融产品。
总之,科技成果“转移支付”是一项有效的政策工具,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多方面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优化协调机制,促进山区共同富裕的实现。
(本文系浙江省软科学重点项目“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使命下的科技成果‘转移支付’机制升级研究”(2024C25016)阶段性成果)
作者:俞海标浙江树人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