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市社科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研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潘晓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组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要坚持以上率下,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若干规定》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强化问题整改,对照《若干规定》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这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的明确要求,坚定扛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大政治责任。二要全面系统落实责任。要严格对照从严精简文件,从严精简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借调干部,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规范明晰基层权责,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等7方面、21项具体规定,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走向纵深。三要不断提升创新能力。要鼓励社科系统干部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明确职责范围,避免职责不清导致的推诿和重复劳动。同时,通过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的内涵和要义,组织社科专家学者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理论研究,为我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贡献社科力量。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普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