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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温州市社科联编辑:月月发布时间:2020-08-26 16:02:00

各有关部门:

  2020年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现经专家及市社科联审核,共立项课题152项,其中立项资助课题98项,立项不资助课题54项(名单见附件)。为了更好地做好立项课题的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终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应以协议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及成果去向为准。

  二、资助经费及拨款方式

  2020年度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6万元,立项不资助课题不拨款。市社科规划经费资助的课题拨款采取分期拨款的方式,第一期拨付总经费的50%,其余50%的经费,待课题结题时,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

  三、课题管理

  市社科规划课题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长完成时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社科联审批,变更审批表请从市社科联索取。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市社科联。

  四、成果转化

  在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字样。

  五、立项协议书

  各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请通知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表格由市社科联统一制作。特别注意:(一)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二)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能打印。(三)立项不资助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自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报送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在课题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于9月7日前报送到市社科联,经市社科联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科研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非省部级或国家级课题成果入编市社科联《温州社科成果要报》,可以追加立项为市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得到市领导批示的,可视情追加为重点课题。研究者可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自主确定研究选题,撰写成果要报和决策参阅件,市社科联全年接受投稿,字数一般为3000—4000字。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至市社科联科研邮箱wzsklky@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要报投稿+单位+姓名”。结题时须提交1万字以上的完整报告。每人每年原则上限立1项市社科规划课题。

  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电话:88968560,88968567

  联系人:黄希丹,叶孝华

  Email:wzsklky@126.com

  通信地址:温州市绣山路市299号市行政管理中心16号楼516室(邮编325009)。

  附件:

  1、2020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含专项课题) 下载

  2、《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 下载

  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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